問題編號:[121746]
問題標題:鋁、鉀、鈣礦石進口,怎樣定價?
問題內容:鋁、鉀、鈣礦石進口,怎樣定價?我與朝鮮有貿易往來,易貨貿易中,朝鮮提供的貨物是鋁、鉀、鈣礦石,請問海關定價多少?
問題分類:[商品歸類] 投送單位:大連海關
報關員培訓答: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》(海關總署令第148號)第三十六條規定,易貨貿易、寄售、捐贈、贈送等不存在成交價格的進口貨物,海關與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后,按照本辦法第六條列明方法審查確定完稅價格。第六條規定,進口貨物的成交價格不符合本章第二節規定的,或者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,海關經了解有關情況,并與納稅義務人進行價格磋商后,依次以下列方法審查確定該貨物的完稅價格:(一)相同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方法;(二)類似貨物成交價格估價方法;(三)倒扣價格估價方法;(四)計算價格估價方法;(五)合理方法。納稅義務人向海關提供有關資料后,可以提出申請,顛倒前款第(三)項和第(四)項的適用次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