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編號:[148101]
問題標題:從美國買的平板電腦和手機,個人用的,快遞說不能報關?
問題內容:你好,我在美國的朋友給我買了一個平板的電腦和手機,發的DHL快遞,現在在機場海關??爝f說因為是兩件物品需要公司的進口委托書什么的,但是都是我自己用的,我沒有辦法出具,東西發過來的時候也是如實填寫的金額。請問,我需要怎么辦才能過關呢?
問題分類:[個人物品] 投送單位:青島海關
答: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!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33、43號公告,個人郵寄物品不得超過1000元人民幣。個人郵寄進出境物品超出規定限值的,應辦理退運手續或者按照貨物規定辦理通關手續。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雖超出規定限值,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規定辦理通關手續。你的物品已經超出上述,應按貨物辦理通關手續,因此需要提供貨物進口代理委托書等材料。具體請直接與現場海關聯系辦理,總機0532-82955112轉流亭機場海關通關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