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編號:[176994]
問題標題:稅率問題
問題內容:你好 我從歐洲比利時的網站上購買了一個450歐的包,通過DHL運回國內。DHL與我聯系說他們只能把這個當成商業快件接收,寫成樣品,并要我支付30%的稅,也就是145歐的稅,請問這是否符合海關征收的稅率?謝謝!
問題分類:[個人物品] 投送單位:上海海關
答:您好!根據海關總署2010年第43號公告,個人寄自或寄往港、澳、臺地區以外國家和地區的物品,每次限值為1000元人民幣,但郵包內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,雖超出規定限值,經海關審核確屬個人自用的,可以按照個人物品辦理通關手續。個人郵寄進境物品,海關依法征收進口稅,但應征進口稅稅額在人民幣50元(含50元)以下的,海關予以免稅;達到起征點的按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》和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完稅價格表》征收進口稅,稅率10%。您在通關中遇到問題可直接咨詢12360熱線。感謝您對海關工作的支持與配合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