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題編號:[156060]
問題標題:回國帶煙和酒
問題內容:你好,我想問問我回國可以帶多少煙和酒,稍微超一點可以嗎?另外可不可以放在行李托運,另外免稅店再帶一定的量帶上飛機。
問題分類:[個人物品] 投送單位:上海海關外 貿 知 識
答: 旅客行李物品,應以自用合理數量為限,超出自用合理數量范圍的,不許進境和出境。對酒精飲料:(1)香港、澳門地區居民及因私來往香港、澳門地區的內地居民,免稅香煙200支,或雪茄50支,或煙絲250克;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1瓶(0.75升以下);(2)其他旅客,免稅香煙400支,或雪茄100支,或煙絲500克;免稅12度以上酒精飲料限2瓶(1.5升以下)。對于自用、合理數量,驗放現場海關將根據您個人的實際情況(如逗留時間、性質等)確認。除上述免稅限量外,根據海關總署2007年25號公告,個人物品酒類征稅為50%,完稅價格為--葡萄酒(12度及以下) 瓶(不超過750毫升) 100元/瓶;葡萄酒(12度以上)(不超過750毫升)200元/瓶。具體請以現場海關審查驗核后確認為準。